2月25日至26日,省人大教科文衛(wèi)委員會《四川省教育督導條例》立法調研組在我市開展立法調研。
近年來,我市認真貫徹實施《教育督導條例》,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,縣區(qū)相應機構一并建立,全市專兼職督學達211人,教育督導經費按規(guī)定給予了保障。堅持掛牌督導與集中督導、隨機督導與專項督導、教育督導與目標管理“三結合”,督政、督學、評估監(jiān)測三位一體的督導體系基本建立。全市劃分60個教育督導責任區(qū),選聘170名責任督學開展經常性督導,實現了對全市幼兒園、義務教育學校、普通高中學校、中等職業(yè)學校和高職院校掛牌督導全覆蓋,做到了掛牌到位、督學到崗、督導到校,進一步健全了全市責任區(qū)督學網絡體系。在教育督導工作中,提出并實施了義務教育“四均一強”(均設施、均師資、均機會、均質量和強化學校治理)、“三養(yǎng)”法治模式(以法養(yǎng)心、以法養(yǎng)境、以法養(yǎng)行)等典型做法,得到了省市好評。
在座談會上,市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(wèi)工委,市教育、編辦、財政、人社,蒼溪縣、利州區(qū)教育督導委、教育局,部分學校的負責人和督學代表圍繞《四川教育督導條例》文本內容,緊密結合教育督導、學校管理、教育教學等工作實際,就教育督導原則、內容、形式,編制、資格認定,經費保障,督導權力運用、約束等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和建議。(袁昌軍)